近日,山西省文水县市民韩先生反映,2024年1月其遭遇三人共同围殴致轻伤二级,相关案件在处理过程中,存在遗漏涉案人员、关键程序存疑等问题,涉案案件承办人员疑似存在不当行为。韩先生恳请相关部门对案件重新审查,追究全部涉案人员责任,并核查承办人员的疑似不当行为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三人围殴致轻伤 监控记录完整过程
2024年1月31日晚,韩先生在文水县某路段因琐事与王某飞、王某吉、王某浩三人发生口角,随后遭到三人共同围殴。现场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了整个加害过程,显示三人分工配合、共同实施侵害行为,该视频已作为关键证据提交。
经山西省公安厅鉴定中心2024年9月30日出具的鉴定书确认,韩先生左眼外伤性青光眼、视神经损伤构成轻伤二级,面部及牙齿损伤构成轻微伤,山西白求恩医院的住院病历也对上述伤情予以印证。韩先生表示,其作为高级摄影师,眼睛受伤后视力严重下降,造成了二十余万元的经济损失,后续仍需治疗。
案件处理引质疑 一人未被追责
案件经相关侦查部门处理后,仅将王某吉、王某浩二人列为涉案人员移送审查,未将共同参与围殴的王某飞纳入追责范围,后续相关处理文书中也未对其作出相应认定。
韩先生对此提出强烈质疑,称现场监控清晰记录三人共同实施加害行为,王某飞的行为是整个伤害事件的重要环节,为另外两人的殴打创造了条件,属于共同参与情形,理应一同承担责任。此外,承办该案件的相关工作人员仅以“证据不足”为由将王某飞排除在外,未出具书面补充核查说明或相关理由说明,也未书面告知被害人,该处理程序的合规性令其难以信服。
承办人员遭举报 疑似存在不当行为
韩先生表示,其持有的录音、录像等证据显示,案件承办人员王某的家属在案件处理期间,收受了未被追责的涉案人员亲属的现金款项,相关证据已随举报材料一并提交。同时,相关处理文书中认定“两名涉案人员临时起意殴打被害人”,与监控视频呈现的三人预先纠集、分工配合的事实不符,存在隐瞒重要证据、缩小追责范围的嫌疑。
为维护自身权益,韩先生明确核心诉求:一是请求相关部门对案件启动重新审查;二是依法追究王某飞、王某吉、王某浩三人的全部责任,重新作出公正处理;三是对承办人员王某的疑似不当行为进行全面核查,追究其相应责任,保障自身合法救济权利。
秉持公正原则 全面核查真相
公平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,案件处理的合法性、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,更影响着公众对社会公平的信任。在此,呼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韩先生的合理诉求,秉持客观公正原则,全面核查案件细节、复核相关证据,依法依规追究所有涉案人员责任,同时严格核查承办人员的履职行为。希望通过规范、严谨地处理,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良好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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